招生教学

2026年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硕博连读、普通申请—考核)

发布时间:2025-11-13浏览次数:10文章来源:华东师范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党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的精神,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党育人、为国选才,为学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及卓越育人使命,选拔高层次人才。


二、组织管理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全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完成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具体工作。


三、报考条件

考生需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以下称“简章”)中的报考条件;且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四、意向导师

考生在报考阶段须选择“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和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学院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五、申请程序

1.报名

1)我校分秋季与春季两批次组织考生报名、考核与录取,秋季批次考生的报名时间为202511139:00121116:00;若秋季已招满,春季不再招生;是否开放春季批次招生,届时见相关公告。

2)考生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提示(待公布)”,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和意向导师、材料项目及对应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3)学籍学历材料:普通申请-考核考生按实际情况提交相关材料,硕博连读考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校园卡复印件。

已硕士毕业并(或)取得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或)硕士学位证书(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提供说明)。

境内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应为中文或英文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4)报考学科(研究方向)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考生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

5)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与报考学科相关(不得跨学科)本科毕业证书、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7)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分复印并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9)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0)英语水平证明材料:CET-4/6成绩、托福、雅思、GRE成绩等。

1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普通申请-考核考生按照本人情况提供以上全部材料;硕博连读考生务必提交材料(1)、(2)、(3)、(4)、(5)、(11),其余材料是否提交自行决定。

请考生对照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要求,除材料(3)外,将所有提交的材料及自己认为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合并到一个PDF文档中(大小不超过20M,内容应清晰可见),按照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提交材料汇编”栏。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六、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硕博连读招生方式除外)、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等部分。我院将依据报考条件等对考生进行审核(考核),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最终审核(考核)结果。

(一)报考资格审核

1.报考资格审核完成时间:20251231日前完成。

2.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我院考核工作办法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二)专业资格审核(仅限普通申请—考核招生方式)

1.专业资格审核完成时间:20251231日前完成。

2.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按照以下条件进行量化;满分为100分,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量化标准如下:

(1) 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业成绩(最高10)

(2) 外语水平(最高10)

(3) 已取得的与报考学科(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40)

(4) 科研潜力及创新能力等(最高40)

4.根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此项考核将在综合考核时进行。

2.考核内容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3.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不晚于20251231日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和学术素养等),并将其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满分300分。录取时按照学科录取,即在同一个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录取。录取时根据总分由高到底的顺序录取。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硕博连读考生与普通申请—考核考生分开考核,综合考核结果分别排序与录取。

4.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5.考生在报考阶段所填写的导师是“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6.考核形式:采用线下面试方式。


七、公示录取

各专业综合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按照录取规则、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院系审核、学校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八、联系与监督投诉

报名咨询: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21-54836127

邮箱:myin@cs.ecnu.edu.cn


监督投诉:

学院纪检员,电话:021-54345117,邮箱:slwang@admin.ecnu.edu.cn

研究生院,电话:021-54345003,邮箱:dean@yjsy.ecn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54344721,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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